【公告】本校「校務基金自籌收入收支管理要點」第四點修正草案意見調查(115.01.21-115.01.30)
一、依教育部115年1月14日臺教技(二)字第1150000265號函示進行修正,補上教師教學及學術研究獎勵、講座經費。
二、依據主計室以114年度依調整後公式估算本校編制外人員人事費之比率為46.02%,為增加本校自籌收入彈性而進行本點修正。
三、為讓本校自籌收入所支應之費用更有彈性,刪除部分文字及各項百分比率,以增加靈活度。
四、「具體意見調查表」請於115年1月30日(五)17:00前併同電子檔案回傳至tpojen@staff.nkuht.edu.tw信箱。
五、如有任何問題,亦請不吝指正並與秘書室-博任聯繫(校內分機10102),謝謝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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